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❈ 服務介紹

針對中途導致肢體障礙者,由專業人員於重建關鍵期,對受服務者及其家庭進行需求評估,視服務對象狀況擬定個別化服務計畫、服務期限,以重新建構其獨立生活能力。

服務介紹宣導圖

❈ 相關服務: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(PDF 下載)


❈ 服務對象

設籍或居住於本縣,且領有(含)第七類肢體障礙類別之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
  • 服務優先順序如下:
  1. 新領證且中途致障者(自行申請或經 ICF 需求評估者)。
  2. 中途致障且未接受過相關訓練者。
  3. 中途致障且具生活重建、生活自理需求者。
  4. 現未安置或未曾安置於各類身心障礙福利單位或特殊學校者。
  5. 其他有就業、就學或其他需求者,經評估須優先接受訓練者。

❈ 服務內容

  • 日常生活能力培養:如獨立自我照顧、居家生活、交通與購物能力等。
  • 社交及人際活動訓練:由輔具中心辦理文康活動,豐富生活經驗、重建人際互動能力。
  • 社會及心理評估與處置:提供心理支持、諮商或成長團體等,協助自我認識與肯定。
  • 輔具諮詢與使用評估:訓練期間如有輔具需求,可提出申請並協助使用。
  • 提供相關資源訊息或轉介服務。

❈ 應備文件

申請人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或影本。


❈ 服務流程

生活重建服務流程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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