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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參考核定公文中的代償墊付廠商。

代償墊付意指:廠商會先行支付補助金額,剩餘超過部分則由民眾自行負擔。

舉例說明:
一般戶申請輪椅 B 款,補助上限為新台幣 4,000 元,若輪椅售價為 5,000 元,民眾向配合的代償墊付廠商購買,則廠商將代墊補助金額 4,000 元,民眾僅需支付 1,000 元。

配合廠商查詢

與臺東縣政府合作之代償墊付廠商名冊,請參考下列連結:
代償墊付廠商名冊(另開新視窗)

代償墊付示意圖

代償墊付廠商示意圖,顯示補助金額與民眾自付額的對應說明圖解
示意圖:補助金額與自費金額示例


提供文字如下:

 

一般流程

  1. 申請
    • 備妥輔具申請表、評估報告書。
    • 至戶籍地公所或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。
  2. 核定
    • 社會單位收到完整文件後,10 天內審核,函發核定公文。
    • 處理時間:約 2 週。
  3. 購買
    • 民眾依據核定公文至廠商購買輔具。
    • 需先自行支付所有費用。
  4. 核銷
    • 民眾備妥購買憑證及核定附件(約 4~7 週收到補助款)。
    • 由政府補助款項。
整體作業時間
約 1.5 個月至 2 個月

 

代償墊付流程

  1. 申請
    • 備妥輔具申請表、評估報告書。
    • 至戶籍地公所或輔具中心提出申請。
  2. 核定
    • 社會單位收到完整文件後,10 天內審核,函發核定公文。
    • 處理時間:約 2 週。
  3. 購買
    • 廠商依據核定公文向單位開立請款文件,並交付輔具予民眾。
    • 民眾無需自行支付費用。
整體作業時間
約 2 週至 1.5 個月(依實際採購進度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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