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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助條件:

改善職場工作環境之設備或機具、提供就業所需之輔具。

補助額度:

(補助個人)

每名身心障礙者(勞工或自營者) 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。

申請辦法:

向縣市政府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。

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(089)328254#359

檔案下載:

身障者職務再設計申請書

身障者職務再設計窗口資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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