❈ 服務對象
有短期輔具需求者。
❈ 應備文件
使用人身份證、身心障礙證明(非身障者免附)、代辦人身分證。
❈ 到宅載送標準
- 經中心社工評估認為家庭支持度低者。
- 無法經由其他管道載送輔具,且為法定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。
❈ 輔具借用優先順序
- 使用者有突發或緊急狀況。
- 使用者無法取得輔具相關資源。
- 未具長照資格及身障資格身分者。
- 具長照資格及身障資格身分者,輔具給付額度已用罄且屬經濟弱勢者。
- 使用者輔具補助正在申請中。
❈ 收費標準
輔具項目 | 保證金 (元) |
月租金 一般民眾 |
月租金 具身障證明者 |
---|---|---|---|
手動輪椅-輕量化量產型輪椅 | 1,500 | 300 | 免費借用(仍需押付保證金) |
手動輪椅-輪椅含附加功能 | 2,500 | 800 | |
病床類-電動病床 | 3,500 | 1,000 | |
病床類-氣墊床 | 3,500 | 400 | |
生活輔具-沐浴兩用椅 | 2,000 | 200 | |
移位輔具-移位腰帶 | 500 | 50 | |
移位輔具-移位滑墊 | 500 | 50 | |
移位輔具-助步車 | 2,000 | 500 | |
移位輔具-四腳杖 | 1,000 | 50 | |
拐杖類-腋下拐(一對) | 1,000 | 50 | |
拐杖類-單手拐杖 | 500 | 50 | |
拐杖類-助行器 | 500 | 50 | |
住家及其他場所之輔具-爬梯機 | 5,000 | 0 |
注意事項
- 經中心專業評估,評估認定不需使用輔具者須辦理退還。
- 若借用輔具逾期未歸還,應歸還輔具或扣除保證金。
- 借用中心提供之輔具而另行租借他人者將取消資格。
- 無正當理由拒絕中心約定服務者,將停止借用。
- 居住於機構、安養機構不得租借輔具。
- 輔具補助(身障)限同一人使用,不得轉借。
- 同申請人租借同一項輔具不得超過1組(例:助行器)。
❈ 租借項目
類別 | 名稱 | 圖示 | 介紹 |
---|---|---|---|
手動輪椅類 | 輕量化量產型輪椅 | ![]() |
扶手與腳靠固定,無法躺下休息。適合可以行走,但體力不佳、單次使用時間短(1小時以內)者。 |
輪椅含附加功能 | ![]() |
扶手與腳靠可折除或掀開,並可後仰搭配背部下傾與腳托抬昇。適合需仰躺、身體支撐乘坐穩定的個案,單次使用時間長(1小時以上)者。 | |
病床類 | 電動病床 | ![]() |
具有頭部、腳部和床面上下升降功能,方便照顧者照護,及協助使用者轉移位(無附床墊)。 |
氣墊床 | ![]() |
協助無法翻身、起床、調整姿勢者分散身體壓力,避免壓瘡產生。 | |
生活輔具類 | 沐浴便兩用椅 | ![]() |
便盆椅:可放置於臥室或靠牆角落,提供手扶使用及防止平衡不穩時跌倒。亦可作為洗澡輔具使用。沐浴椅:適合浴室水氣處,以坐姿洗澡。 |
❈ 服務流程
輔具租借服務流程
- 民眾提出租借需求
- 若有庫存,進行「服務申請單」(含租借需求評估)
- 若無庫存,列入待排名單(有庫存後依序通知辦理)
- 服務申請單處理後分類:
- 簡易類輔具:拐杖、助行器、一般輪椅等
- 複雜類輔具(需評估項目):氣墊床、移位輔具、特製輪椅等
- 複雜類輔具進行評估
- 由中心提供現場評估或電話評估
- 完成租借申請(含輔具檢測)
- 租借輔具交付方式
- 符合到宅標準者 → 中心協助助運送
- 一般情況者 → 民眾自行載運
備註:
- 等候日數依優先順序處理
- 輔具預定租用,保留 2 日
- 至中心領取者,保留 2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