❈ 服務對象
針對 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 所列之生活輔具,有維修或保養需求者。
❈ 應備文件
使用人身份證、身心障礙證明(驗證後歸還)、中低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(非臺東縣民檢附)。
❈ 到宅維修標準
- 其他特殊狀況經輔具中心社工核可者。
- 電動輪椅及電動代步車破胎等大型輔具。
❈ 注意事項
- 經中心輔具維修技師評估認定維修需更換零件超過 5,000 元或不符合維修經濟效益之輔具,不另提供維修服務。
- 不符合維修經濟效益定義:維修料件費用達該輔具購買價格 1/2 者。
- 輔具維修項目:
- 針對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 之輔具且經中心評估。
- 中心評估無法經簡易維修恢復其輔具功能者,建議將輔具回歸原廠設定、檢修。
- 經中心建議回原廠維修者,暫停該項輔具特定功能維修服務。
❈ 服務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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❈ 輔具維修預約服務流程
- 電話或網路預約維修
- 中心收案判定
- 若為簡易維修 → 直接進行簡易維修
- 若為複雜維修 → 需進行個案意願確認與維修檢測
- 若僅提供諮詢 → 提供相關資訊後結案
- 完成服務
備註:
- 中心無販售輔具零件及材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