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❈ 輔具租借費用說明

各項輔具租借費用不同,並依身份別有不同費用。

  • 一般民眾:需保證金(輔具歸還確認無異後退回)及月租金。
  • 身心障礙者:需保證金(輔具歸還確認無異後退回),前六個月免月租金,超過六個月則以一般民眾身份收費,爬梯機與移位機除外。


(無障礙閱讀區)

輔具租借項目與收費標準

 

輔具項目 保證金
(元)
月租金
一般民眾
月租金
具身障證明者
手動輪椅-輕量化量產型輪椅 1,500 300 免費借用(仍需押付保證金)
手動輪椅-輪椅含附加功能 2,500 800
病床類-電動病床 3,500 1,000
病床類-氣墊床 3,500 400
生活輔具-沐浴兩用椅 2,000 200
移位輔具-移位腰帶 500 50
移位輔具-移位滑墊 1,500 500
拐杖類-助步車 2,000 500
拐杖類-四腳杖 1,000 50
拐杖類-腋下拐(一對) 500 50
拐杖類-單手拐杖 500 50
拐杖類-助行器 500 50
移位輔具-移位機 5,000 3,500 2,500
住家及其他場所之輔具-爬梯機 5,000 0 0

注意事項
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中心得拒絕其申請租借輔具:

  1. 經中心專業諮詢、評估認定不需使用輔具必須轉介者。
  2. 曾有租借輔具逾期屢催不還、蓄意拖欠租金,或使用損壞拒絕賠償之紀錄者。
  3. 曾利用中心提供之輔具而另行租借他人等圖利之行為者。
  4. 曾拒絕配合中心所提供之定期追蹤服務者。
  5. 居住養護/安置機構不得租借輔具。
  6. 福利資格(身障)限用一次:同申請人於同項輔具規定。
  7. 同申請人租借同品項輔具不得重複借用,租借數量設限為一。

其他注意事項:

  1. 爬梯機:須配合中心人員至家中進行環境評估,經確認符合安全與空間標準後方可租借。
  2. 移位機:租借期限最長為三個月,租借日期滿一年後方可再次申請租借。
  3. 租借需至現場辦理手續並繳費(只收現金),租借輔具需自行載運。
  4. 電動病床:基於衛生安全,出租時不提供床墊與枕頭。

詳細輔具租借服務介紹請參考: 輔具租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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