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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介紹

針對中途導致肢體障礙者,由專業人員於重建關鍵期,對受服務者及其家庭進行需求評估,視服務對象狀況擬定個別化服務計畫、服務期限,以重新建構其獨立生活能力。

 

相關服務: 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支持服務 請點我


服務對象

設籍或居住於本縣且領有(含)第七類-肢體障礙類別之身心障礙證明者。

  • 服務優先順序如下:
  1. 新領證且中途致障者(自行申請或經ICF需求評估者)。
  2. 中途致障且未接受過相關訓練者。
  3. 中途致障且具生活重建、生活自理需求者。
  4. 現未安置或未曾安置各類身心障礙福利單位或特殊學校者。
  5. 其他有就業、就學或其他需求者,經評估須優先接受訓練者。

服務內容

  • 日常生活能力培養:獨立自我照顧能力、居家生活能力、獨立交通能力與購物能力等。
  • 社交及人際活動訓練:由輔具中心辦理文康活動,豐富生活經驗、重建良好人際互動能力。
  • 社會寄心理評估與處置:提供心理支持、諮商或參與成長團體等,促使個人了解自我,進而自我肯定與接納。
  • 輔具諮詢與使用評估:若進行生活重建訓練期間有輔具需求,可隨時提出,經評估協助申請適用的輔具,提升生活重建效益。
  • 提供相關資源訊息或進行轉介。

應備文件

申請人身心障礙證證明正本或影本


服務流程

我有話要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