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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說明

本中心為臺東縣政府委託辦理之專業服務單位,與各項產品廠商關係均為中立客觀。本中心所屬服務人員,均不得為特定廠商推銷、販售及圖利,如發現上述行為,得向本中心進行意見反映或申訴。

依據衛生福利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,中心可協助申請輔具補助申請送件,不須再跑一趟戶籍地公所辦理。

❈ 服務對象

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且符合「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規定者。

❈ 補助項目

補助項目一:基本輔具項目分類列表
提供文字如下:

 

不須評估項目
項目 1 項目 2 項目 3 項目 4
非輕量化量產型輪椅 收錄音機或隨身聽 人工講話器-氣動式 衣著用輔具
輕量化量產型輪椅 聽書機 語音血壓計 飲食用輔具
電動輪椅/電動代步車電池 視障用點字手錶 語音體溫計 居家用輔具
機車/汽車改裝 視障用語音報時器 語音體重計 物品裝置與處理輔具
單支拐杖-量產型 點字板 衣著用輔具 藥品處理輔具
助行器 放大鏡-低倍率 飲食用輔具 義肢組件更換
移位機吊帶 語音手機、行動手機-簡易型 居家用輔具 人工電子耳設備更新
視障用白手杖 傳真機 物品裝置與處理輔具 人工電子耳配件
頭護具 電話擴音器 藥品處理輔具  
馬桶增高器 電話閃光震動器 義肢組件更換  
沐浴椅(一般型) 門鈴閃光器 人工電子耳設備更新  
便盆椅(一般型) 無限感應警示器 人工電子耳配件  
沐浴椅便盆椅-附輪功能 火警閃光警示器    

 


補助項目二:補助金額與輔具類型詳表
提供文字如下:

 

輔具中心可評估項目

  • 推車
  • 客製型輪椅
  • 輪椅附加功能與配件
  • 高活動型輪椅
  • 手推型歐風型動力輔助輪椅
  • 電動輪椅配件
  • 單位系統
  • 電動代步車
  • 單支拐杖-客製型
  • 姿勢控制型行動器
  • 聲控支援型生活訓練器
  • 移位盤
  • 移位機
  • 移位布帶/滑墊
  • 移位板
  • 人力移位吊帶
  • 特製眼鏡/特製隱形眼鏡
  • 包覆式遮光眼鏡
  • 望遠鏡
  • 放大鏡 - 高倍率
  • 點字機
  • 點字觸覺顯示器
  • 可攜式/桌上型擴視機
  • 視障用書籍載讀設備
  • 視障用螢幕放大軟體
  • 語音手錶、聲控型或平板
  • 行動手機 - 與螢印即時影像傳輸
  • 功能型
  • 助聽器
  • 個人衛星定位器
  • 人工語音器-電動式
  • 溝通輔具
  • 電腦輔具
  • 電腦輔具用滑鼠鍵盤模擬器
  • 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
  • 定器
  • 站立架
  • 擺位椅
  • 升降桌
  • 輪椅墊
  • 居家用臥床及附加功能
  • 氣墊床
  • 沐浴椅或便盆椅附加功能
  • 居家無障礙修繕
  • 移動式馬桶清洗槽
  • 義肢
  • 繃具
  • 量身訂製特殊鞋
  • 人工電子耳

 


補助項目三:特殊輔具補助說明
提供文字如下:

 

輔具中心與醫療院所皆可評估

  • 推車
  • 輪椅附加功能
  • 帶輪型助步車
  • 姿勢控制型助行器
  • 軀幹支撐型步態訓練器
  • 移位機
  • 特製眼鏡
  • 包覆式濾光眼鏡
  • 手持望遠鏡
  • 放大鏡
  • 助聽器
  • 溝通輔具
  • 溝通或電腦輔具用支撐固定器
  • 站立架
  • 氣墊床
  • 居家用照顧床
  • 擺位椅
  • 升降桌
  • 義具
  • 矯具
  • 量身訂製之特製鞋

 


補助項目四:使用限制與補充事項說明
提供文字如下:

 

由醫療院所評估項目

  • 透明壓力面膜
  • 假髮
  • 義眼
  • 義鼻
  • 義耳
  • 義顎
  • 混合義臉 - 人造額片/頰片/眼窩
  • 人工電子耳

 

 

❈ 應備文件

  1. 申請人身分證、身心障礙證明(驗畢後歸還),與委託人身分證。
  2. 申請人、委託人印章。
  3. 依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規定之其他文件。
  4. 至中心填寫申請表單。

❈ 服務流程

臺東縣身障輔具補助服務流程圖
提供文字如下:

一般流程

  1. 申請
    • 備妥輔具申請表、評估報告書。
    • 至戶籍地公所或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。
  2. 核定
    • 社會單位收到完整文件後,10 天內審核,函發核定公文。
    • 處理時間:約 2 週。
  3. 購買
    • 民眾依據核定公文至廠商購買輔具。
    • 需先自行支付所有費用。
  4. 核銷
    • 民眾備妥購買憑證及核定附件(約 4~7 週收到補助款)。
    • 由政府補助款項。
整體作業時間
約 1.5 個月至 2 個月

代償墊付流程

  1. 申請
    • 備妥輔具申請表、評估報告書。
    • 至戶籍地公所或輔具中心提出申請。
  2. 核定
    • 社會單位收到完整文件後,10 天內審核,函發核定公文。
    • 處理時間:約 2 週。
  3. 購買
    • 廠商依據核定公文向單位開立請款文件,並交付輔具予民眾。
    • 民眾無需自行支付費用。
整體作業時間
約 2 週至 1.5 個月(依實際採購進度)

 

❈ 相關表單

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(PDF 下載)

臺東縣身障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(PDF 下載,請以 A4 列印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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