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中心為臺東縣政府委託辦理之專業服務單位,與各項產品廠商關係均為中立客觀。本中心所屬服務人員,均不得為特定廠商推銷、販售及圖利,如發現上述行為,得向本中心進行意見反映或申訴。
依據衛生福利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規定,部分輔具補助項目需經由本中心評估、開立評估報告書,方可申請補助。
中心備有多項輔具供民眾現場試用,評估人員會依據個案的需求及適用性給予量測、評估及教導輔具正確的使用方法。
本中心受理補助申請送件,您不須再跑一趟戶籍地公所 !
❈服務對象
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依據「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,欲申請之輔具項目需經由評估,且符合該項目補助對象者。
❈應備文件
- 申請人身分證、身心障礙證明(驗畢後歸還),與委託人身分證
- 申請人、委託人印章
- 依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規定之其他文件
- 至中心填寫申請表單
❈服務流程
❈到宅標準
- 具有三個月內醫生診斷長期臥床證明書者。
- 植物人、長期重度昏迷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及維生設備者。
- 身心障礙證明第七類極重度或多重障礙極重度其中包含第七類,且符合無法自行翻身者。
- 有氣切或兩管(含氣切)以上且臥床無法翻身者。
- 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者。
- 其他特殊狀況經輔具中心社工核可者,如:獨居且無交通方式。
❈需至中心評估,不得到宅評估項目
電動輪椅、電動代步車、義肢、助步車、視障輔具、軀幹前臂支撐型步態訓練器、聽障輔具、個人衛星定位器…等。
❈注意事項
為保證服務品質,中心服務一律採預約制,請線上預約或電話預約:聯絡電話:089-232263。
❈相關表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