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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中心為臺東縣政府委託辦理之專業服務單位

與各項產品廠商關係均為中立客觀。本中心所屬服務人員,均不得為特定廠商推銷、販售及圖利,如發現上述行為,得向本中心進行意見反映或申訴。

依據衛生福利部頒訂之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」及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規定,部分輔具補助項目需經由本中心評估、開立評估報告書,方可申請補助。

中心備有多項輔具供民眾現場試用,評估人員會依據個案的需求及適用性給予量測、評估及教導輔具正確的使用方法。

本中心受理補助申請送件,您不須再跑一趟戶籍地公所!

❈ 服務對象

領有身心障礙證明,依據「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,欲申請之輔具項目需經由評估,且符合該項目補助對象者。

❈ 應備文件

  1. 申請人身分證、身心障礙證明(驗畢後歸還)與委託人身分證
  2. 申請人、委託人印章
  3. 依「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」規定之其他文件
  4. 至中心填寫申請表單

❈ 服務流程

服務流程圖:洽詢、預約、聯繫、評估、報告、申請、追蹤

輔具評估服務流程
流程階段 說明 預估工作天數
1. 預約申請 電話、網路預約申請
2. 接案 臺東縣輔具暨生活重建中心接案
3. 到宅申請 申請到宅,應符合到宅標準 3 個工作天
4. 評估 中心/到宅/到點/據點/視訊 評估 3 個工作天
5. 報告書完成 撰寫評估報告
6. 審核通過 報告書審查通過
7. 送件 相關文件送出 1 個工作天
8. 完成服務 使用者取得輔具或完成服務流程
備註:
若遇下列情況將改派評估員:
‧ 評估員不適任
‧ 與家屬觀點有爭議
‧ 其他

備註

  • 等候評估日數(受理申請至評估日)為工作日 3 天。
  • 評估服務申請至送件總計 7 日(居家無障礙總計 9 日)。
  • 報告書審查通過前,可對評估報告書提出異動乙次。
  • 對評估結果提出異議,由中心改派輔具評估員乙次。
  • 離島(含綠島及蘭嶼)因天氣及交通因素,不受上述工作日限制。

❈ 到宅標準

  1. 具有三個月內醫生診斷長期臥床證明書者。
  2. 植物人、長期重度昏迷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及維生設備者。
  3. 身心障礙證明第七類極重度或多重障礙極重度且無法自行翻身者。
  4. 有氣切或兩管(含氣切)以上且臥床無法翻身者。
  5. 申請居家無障礙設施設備者。
  6. 其他特殊狀況經中心社工核可者,如:獨居且無交通方式。

❈ 需至中心評估,不得到宅評估項目

電動輪椅、電動代步車、義肢、助步車、視障輔具、軀幹前臂支撐型步態訓練器、聽障輔具、個人衛星定位器等。

❈ 注意事項

為保證服務品質,中心服務一律採預約制,請線上預約或電話預約:聯絡電話:089-232263。

❈ 相關表單

臺東縣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(PDF下載)

臺東縣身障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(PDF下載)

線上填寫評估表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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